根據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會章[第十二章]宿生會[12.1]定義:宿生會乃代表該宿生會之組織,負責為會員謀求福利及爭取權益,並向本會評議會負責。
以 後人的眼光來看,這有關宿生會的會章未免定立得有點倉促,感覺上就像是從其他組織的會章部份改動一下便放了在會章之中。可是阿包在研究宿生會的架構時,便 被一大堆的難題放倒了:例如是宿生會及各宿堂的宿生會,宿生議會的定義及產生等。驟眼看上去的時候便被一大堆不同的名詞嚇著了。此為問題之一,一個全新的 組織竟需要那麼多不同的人員,如何提高這些組織的效率及同學的積極性是一個大難題。此為問題之一。
問題之二:宿生會的實際運作上太過依賴SRO(Student Residential Office),無論是資金或是活動上,評議會對宿生會所能發出的聲音幾乎沒有,以致宿生會作為學生會豁下組織的性質名存實亡。
問題之三:宿生的流動性極大,不同學期宿生極有可能轉到另一個宿舍,甚至不再住宿舍。這宿生會的任期及職責如何才能合理界定也是一大問題。
以上三個只是最表面的問題,因為宿生會而產生的法理問題實在是多如牛毛,數也數不完。說了這麼久,到底透過有關宿生會的會章,我們可以體現到會章的甚麼精神呢?我認為便是一「可持續發展」之可能性。
事 實上,計劃總趕不上變化,多年前的會章中某些內容可能早已不合時宜,也可能有一些新的內容因為時勢的變化而變得很多補充的需要。作為學生會的一份子,每一 代的同學總會努力的為這份會章加添一些份量。這些份量每一次都不會很多,可能二十二年走來,前輩們所做的已經很驚人了。從無到有,從有到豐盛,城市大學不 是特別有歷史的一所大學,可是畢竟是正在走向豐盛的一條康莊大道之上。宿生會的條文也許仍然有很多可以改進的空間,既然前輩留下了一個如此重要的任務給我 們,我們就更有責任去貢獻自己的心力,不需要很多,真的,有那麼一點,然後再交給下一代的師弟師妹,由他們再完善,或許再要到下一代的他們......這 種薪火相傳的味道,有些發焦的味道,或者正是吸引一代又一代大學生參與學生運動的原因。
從宿生會的這些會章之中,我看到自己對未來的後來者的期望,同時,也看到自己所貢獻的一點甚麼,可能我們也帶給以後的人一些甚麼甚麼的希望。
(完)
後記:這六篇文章不算很精采,但至少是自己真正用心寫的,寫作期間正是莊務及學業兩者交鋒的艱辛時期,寫這些東西時特別有感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