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學道一路走來,這陣子多放了幾張桌子,上面放了一大疊的。一看,原來是《城大月報》。新一期的標題集中火力在凍結學生會轄下組織戶口之事宜。城 大月報是由編輯委員會出版的,有細心的基本會員可能會發現,在學生會幹事會內閣宣傳期間,編委會的同學同時也在為自己這一年的內閣在宣傳。換言之,幹事會 和編委會是兩支完全獨立的「莊」。可同時,再細心一點的基本會員會發現,上一學期因校長遴選風波而出版的《號外》,是有兩份的。一份固然是由編委會的同學 出版,可是另一份卻是由幹事會出版的!事實上,幹事會內部有自己的出版事務部,我作為一個評議員,在審核及通過幹事會全年工作計劃時有關出版事務部的內 容,其實總括來說,也只是出版刊物而已。基本會員可能會問,那麼,編委會的獨立是多餘了的嗎?同是出版事務,學生會的資源豈不重疊了?基本會員的資源豈不 是被浪費掉了?
根據城大學生會會章第十五章[編輯委員會]15.1[定義]:編輯委員會為負責本會刊物出版事宜之最高行政機構,直接向全體基本會員負責。
事 實上,作為一種傳媒性質的組織於學生會,編委會是有其獨立的必要的。正因為編委會作為傳統三權以外的一個獨立組織,現代社會中的四權分立架構才能完整地運 作並實踐於城大學生會的架構之中。除了幹事會的行政權、評議會的立法監察權、仲委會的司法權之外,編委會可以發揮其輿論監察的作用。作為一個獨立的機構, 它可以以第三者的角色來審視三大組織的決策,並以基本會員的觀點來質疑三大組織的行動。
基本會員可以透過投稿,被訪問,參加民調來以編委會發表自己的意見。而事實上,編委會的責任之一,就是以編委會的出版來成為一個基本會員發聲的平台,製造新的聲音來使學生會的決策是向著基本會員、本會的長遠發展及利益出發,使學生會的運作是向著正面及良好的勢頭發展。
編 委會成立的目的,從這裏引申出去,實在可以說是為了讓學生培養社會參與的意識而設。社會是大家的社會,這句話口頭上說的漂亮,但要使基本會員真的以這種角 色去思考,去行動,那實在比十年樹木的行為更顯耐性,更需要我們透過各種不同的渠道去栽培所有人對團體的歸屬感。香港是一個言論開放的社會,有各種各樣不 同的媒體,同時也是一個平台來讓市民表達自己的意見,這種人言的確可畏,因為我們相信,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在一個理想的家園中,我們表達自己的想法,以 自己的聲音去捍衛自己的幸福,是能夠起集思廣益,並使社會最終向著良好的一面去發展的。同時,傳媒在發揮著監察政府的作用,形成市民保護自己的一種力量。 我們的編委會正是這種精神的一種實現,我們要習慣用自己的聲音保護自己,而不是靠別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