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浪網MySinaBlog 精選話題工具
« 上一篇 | 下一篇 »
阿包 | 7th Apr 2007 | 我之見解 | (168 Reads)
學生會會章中列明了學生會的架構中有四大組織:包括了幹事會、評議會、仲裁委員會和編輯委員會。簡單來說,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一個政制中應有的三權分立原則。同學們對學生會的認識,大多只集中在幹事會層面上。幹事會為學生會行政之機關。放於政府中,幹事會的角色相當於現時政府的行政會議角色。而幹事會轄下的常設部門,則為政府之常設部門。那麼,其實幹事會的同學都在做甚麼呢?
根據城大學生會會章第一章的1.3[宗旨]的第一條寫道:發揚自由民主、獨立自治、團結互助精神。第二條又寫道:培養會員的社會意識、公民意識及社會責任感。所以,學生會的架構就著這幾項目的,建立了一個比較完整的體系,就著三權分立的原則,甚至是超越三權外的第四權,完成了今天我們看到的,對學生會架構的建立。大部份學生對其他組織的認識不深,接觸得最多的,應該便是學生會的幹事會了。

根據會章第十三章[幹事會]的13.1[定義]:幹事會為本會之最高行政機關,負責處理本會日常事務及行政工作。簡單來說,平常以學生會名義所舉辦的活動,大多數都是幹事會舉辦的活動。例如是:學生會聯合就職典禮、學生會迎新營(俗稱大O)等。所以大多數學生都會對幹事會的認識較多,也較深刻。作為一名幹事會成員,當你做事的時候,你會有甚麼想法呢?

作為學科聯會幹事會的成員,我對他們角色的投入是較為容易的。首先,我們都是跟其他的同學一般,是一個城大的學生。說穿了,我們不過是一群願意為學生服務的同學。我們不但不能從舉辦活動中得到任何物質上的利益,甚至在很多時候,我們都得自己付錢。舉辦這許多的活動,捫心自問,除了真的想為其他同學服務之外,從舉辦活動的過程當中,那種滿足感是不言而喻的。加上舉辦活動可以說是難得的經驗,所以我們都不介意為學生會付出和犧牲。

幹事會的幹事當然想盡力把事情做快做好,可是會章的規定卻常使他們感到寸步難行。例如是評議會的週年大會,他們的年度計劃,財政預算,都要經評議員一過再過。一些計劃他們原來想像得很美好,卻很多時因為被評議員的質詢而被刷了下來。或被改動,甚至刪除。作為幹事,心中當然不會好受。而且除了真正做事之外,居然還得花大量的時間回答評議員的提問。作為行政方面的代表,幹事理所當然地想提高行政效率。這麼行政與立法監察之間的矛盾便無可避免地顯露出來了。

我想,學生會會章的精神,不但強調「制衡」,而且還從中引申出了「協商」的含義。事實上,在外面的世界中,因為矛盾和衝突而需要協商解決的事例不勝枚舉。最近的便是美軍突入伊朗水域而引致的外交風波。事件最終以伊朗當局放人而解決。而當中兩個國家所用的手段和溝通,實在使人大開眼界。幹事們在學生時代就適應了與人協商解決事情,而不是刻意製造衝突和矛盾的話,相信將來在就業之後,前途一定更為光明。

剛才常說到幹事會的幹事在行事時受到評議會的監察。那麼評議會又是甚麼組織來的呢?而評議會又如何監察學生會的運作呢?評議會的架構龐大,我們還是在下一篇的文章中,再好好的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