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浪網MySinaBlog 精選話題工具
« 上一篇 | 下一篇 »
阿包 | 4th Apr 2007 | 我之見解 | (153 Reads)

作為上莊的一份子,我對於學生會會章的內容接觸得比其他基本會員自然是多得多。在接觸會章的這段日子中,我對於學生會會章的精神,開始有了一些自己的見解,藉這個網誌,慢慢的表達出來吧!一所大學有學生會,似乎是一件自然的事,又或者說是一件順理成章的事。但到底為甚麼會有學生會呢?作為一所有規模的大學,城市大學的歷史雖然不久,卻也慢慢的逐漸形成了屬於所謂城大的文化。這種文化應為一核心的價值,為一所有城大學生共有的精神。這種說法固然有些誇張,也許有很多的同學都不會認同,但我想,從外人看來,城大人的確是有著一種屬於自己的特質的。既然城大學生會為一學生組成的組織,那麼學生會的會章精神,對於我們的文化無疑有著一種昭示的作用。或許正是因為那些許多年前的前輩先人,製訂了這樣的一份學生會會章,又因為有著這許多年來的修訂,我們終於變成了這樣的城大人。學生會的架構包括了許許多多的組織,也許分很多的篇幅也說不盡所有的。我就先從自己身處的學科聯會開始說起吧!

 


甚麼是學科聯會呢?嚴格來說,城大的學科聯會,就跟其他大學的系會差不多,可是卻有著些微的差別。這差別來自學校制度近年來的改變。由於城大的副學位課程變成了非大學資助的課程,所以這些課程從學系中分離了出來,變成了學部。實際上,這些副學位的學生跟學系的同學所學的都是來自於同一學科的東西,本質上還是屬於同一學科。因此,學科聯會的制度實際上是把整個學生會的會員依據他們所在的學科而劃分成不同的更小的一個個體。

根據學生會會章第十章[學科聯會]中,對學科聯會的定義是這樣的:學科聯會乃代表該學科聯會會員之組織,負責為會員謀求福利及爭取權益,並向本會評議會負責。雖然學科聯會本身只是代表自己學科基本會員的一個小組織,可是在架構上,這樣的一個會,也仔細劃分了不同的權力分野。學科聯會的最高權力組織為全民大會及全民投票。而行政決策的組織則為幹事會,而負責學科聯會立法及監察之權力機構則為評議會。

從這樣的架構中,我認為我們城大學生會會章中一大特色為架構龐大。而維持這樣龐大的機構是有其道理的,這當中的道理,我個人認為便是會章中的一大精神,用兩個字是概括,便是「制衡」。到底甚麼是制衡呢?那就是一種趨向於靜止的一種均衡狀態,用中國的古話來說,便是其「中庸」之道。不論是哪一個組織,都不能因為自己的職權,以至濫權。每一件事,都不會只有一個組織單方面的參與,一定會有評議會的監察,或者是在監察的過程當中,也一定會有幹事會的人作為幹事會代表。也許其他人看了之後會覺得很麻煩,也很浪費時間。但這正是西方民主社會中「三權分立」精神之實際體現。

作為一個大學生,我們享受著這社會上很多的資源。在畢業之後,我們將會成為提供社會生產力的一群,如果我們沒有社會參與之自覺,那麼我們享受這些資源的意義何在?我們在這個社會中也只是一個基本會員,為甚麼我們可以享受到如此之多的福利?在享受的背後,我們也必須承擔同樣重要的義務。在踏入社會之前,作為一個學生,在學校這個社會的縮影之中,我們實在很有必要利用這些已有的資源,練習,實習作為一個社會中的基本會員,我們到底可以在這個社會中做甚麼。同時,作為一個大學生,學生會也是一個很好的平台,讓我們以大學生的身份來在這個社會中發表自己的意見和觀點。

從這個方向去想,我們的會章不單是「制衡」精神之體現,更深處,似乎有著一種深遽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