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組織的會費,出自所有的同學,這點沒有人否認。有關大家的資源如何運用,當然非常重要,也是值得我們重視的問題。這些問題必須被解決,但最重要 的一點,是希望透過學生組織的財務培訓,使各位同學能夠從中明白,遵守法規行事及高度實踐於公務財政上的道德操守是現代社會中每一位公民必須具備的條件。
昨 天晚上,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的夜。評議會召開了第二次非常會議,議程為討論有關解決魔術學會事件的方法。經過財委長時間的準備,我們一眾評議員很快就明 白了事情的始末,並很快地只用了兩個多小時便正式表決,魔術學會很快便可以正式解凍了。到底魔術學會事件是怎樣的呢?阿包會為各位講解一下的。這一切都得 從魔術學會第一屆幹事會開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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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學道一路走來,這陣子多放了幾張桌子,上面放了一大疊的。一看,原來是《城大月報》。新一期的標題集中火力在凍結學生會轄下組織戶口之事宜。城 大月報是由編輯委員會出版的,有細心的基本會員可能會發現,在學生會幹事會內閣宣傳期間,編委會的同學同時也在為自己這一年的內閣在宣傳。換言之,幹事會 和編委會是兩支完全獨立的「莊」。可同時,再細心一點的基本會員會發現,上一學期因校長遴選風波而出版的《號外》,是有兩份的。一份固然是由編委會的同學 出版,可是另一份卻是由幹事會出版的!事實上,幹事會內部有自己的出版事務部,我作為一個評議員,在審核及通過幹事會全年工作計劃時有關出版事務部的內 容,其實總括來說,也只是出版刊物而已。基本會員可能會問,那麼,編委會的獨立是多餘了的嗎?同是出版事務,學生會的資源豈不重疊了?基本會員的資源豈不 是被浪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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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的四月份《城大月報》出版了,內頁中有一篇報道是有關對仲裁委員會的簡易委任程序的利與弊。仲委會的簡易委任程序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是評 議會為了紓緩評議會本身在會章規定中的矛盾角色。據聞早些年仲委會的人數長期低於法定的最少七人,使仲委會不能有效的運作,而會章規定,當仲委會的人有所 出缺時,評議會便會兼任監察、評議及訴訟的角色。事實是,如果被投訴的對象正是評議會本身時,評議會在本身的角色上便會出現了矛盾。為了解決這種尷尬的情 況,並且使城大學生會四權分立的架構能夠完整的運作,便出現了對於仲委會的簡易委任程序,從每個科會中提名一位無兼任四大組織成員的代表作為非常任仲裁 員。說了這麼久,這個聽來權力很大的評議會到底是幹甚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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